债务纠纷的管辖确定:
因债务纠纷提起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处理。
一、股权转让纠纷管辖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对于被告所在地,人们一般不会有歧义。而对于股权转让的合同履行地,应为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的公司注册地。因为,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特殊性在于转让行为需要向公司注册地的登记机关履行相应手续方可完成,因此,以公司注册地作为此类案件的管辖地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完毕。
二、如何确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管辖
确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的办法:如果当事人依法订立了书面协议,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的,则按约定来确定管辖;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管辖。
三、哪些地方的可以管辖合同纠纷
原则上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纠纷的管辖的,可以从其约定。但是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管辖的手段来排除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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