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区司法局司法所“12·4”全国
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按照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花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__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花司[2010]9号)要求,为全面推动我区法治工作深入开展,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现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重要活动的全面开展,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二、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李
副组长:魏
组员:顾、赵、章、钱、董、各社区综治专管员
(二)建立有效工作机制。
法制宣传活动由街道党工委直接领导,各相关科室统筹,各相关部门分工配合,将主题纳入活动计划。
四、活动时间
从11月18日起至12月20日结束。
五、活动具体安排
(一)11月18日至12月15日,在街道发布有奖征集活动通1
知,广泛征集参赛作品,由司法所负责征集活动的信息发布和收集。
(二)组织开展街道“五五”普法干部法律知识测试
11月18日—至12月10日,完成测试、评卷并将成绩汇总,于12月20日前上报区司法局。
(三)举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广场活动
12月4日上午时,组织人员在马鞍山市XX或社区现场宣传部门法规、解答法律咨询、散发法律宣传资料、展出法制宣传展板、播放法制音像带和宣传标语。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街道领导班子及时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制定活动方案。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法制宣传资源的整合和信息的及时报送,形成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及时与宣传部门取得联系,加强沟通与协作,强化“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的上报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声势。
(三)突出重点,确保实效
根据区依法治区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充分准备各类法治宣传资料,重点抓好主要活动项目和宣传内容的落实,进一步扩大创建法制宣传的影响力。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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