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要不要交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购买方给销售方支付的违约金,算作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中征收。采购方乙公司因未及时向销售方甲公司付款而支付的违约金,此部分违约金就是税法意义上的价外费用,甲公司应确认收入并按产品或服务的适用税率缴纳并给乙公司开具。销售方给购买方支付的违约金,若是没有产生销售收入的话,是不需交的;
2、应税项目中收取的滞纳金,属于的纳税范围,应当计入销售额计算;
3、用于计算的销售额包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滞纳金等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